市场采购贸易方式(海关监管代码“1039”),是指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,在经国家商务主管等部门认定的市场集聚区内,采购的单票报关单商品货值15万(含15万)美元以下,并在采购地办理出口商品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。从企业出口的角度,常面临货物缺少进项发票、主体缺少出口资质、无法应对退税出口三大痛点。
货物出口后,部分企业触犯法律违规操作,选择非法金融机构进行资金回流。在这里提醒大家,无论是外贸企业还是跨境电商,合法合规都是经营的前提,切忌一时心存侥幸,触犯法律红线!
需要资金回流时,无法说明资金来源,造成账户冻结;长期零申报,亏损,导致税务稽查;涉嫌逃税漏税,受到刑事处罚。
1039贸易方式就是来解决以上不合规问题的。简单来说,就是注册自己的主体、出自己的货、收自己的汇、完自己的税,还原真实贸易本质,正规报关出口。
①单票15万美金以下,可以无票出口;
②增值税免征不退,节约成本。
①实行简化申报,货值最大的前5种商品,按货值从高到低在出口报关单上逐项申报;
②其余商品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》中“章”为单位进行归并,每“章”按价值最大商品的税号作为归并后的税号,货值、数量等也相应归并。
①采用人民币结算;
②允许出口外贸公司、市场供货商、境外采购商、采购中介等贸易主体开立外币结算账户,并根据贸易背景进行合法收汇结汇,有完税证明。
假设在深圳1039市场采购贸易园区注册个体户,销售500万,仅需缴纳1.98万的税款,综合税负0.4%。
对比几种常见的贸易方式,1039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兼顾了合规与便利,优势更为明显:八部委联合发文确认;每单15万美元以内;增值税免征不退;按大类归类报关;不允许现金交易;信息化平台支撑监管到位商检、报关、结汇、退税缺一不可;检验检疫手续繁琐;不能按大类报关、需逐项列出;要申报退税,否则视同内销;严格执行“谁出口,谁收汇”政策,不允许现金交易购买单证出口,不规范;方便,但有一定风险;不能按大类通关;无法退税,有税务风险;无法核销外汇,收汇困难;结汇混乱,有账户冻结风险
什么样的企业适合
1039贸易方式?
1、无法取得进项增值税发票,税负率过高的出口型企业用1039贸易方式可以规避买单风险,解决无票免税出口问题,实现税务合规。对于小额收款商家,之前多采用个人帐户收外汇,要承担不合规收汇,换汇账户被冻结,以及后续被追缴税款的风险。1039贸易方式正好可以解决没有外汇收款渠道的问题,通过大陆正规银行收汇结汇,实现企业合法结汇收款,且允许市场采购贸易用人民币结算。1039贸易方式增值税免征不退,杜绝虚开增值税发票,解决市场商户“单小、货杂、品种多”的无票出口贸易。1039贸易方式能实行简化申报,货值最大的前5种商品,按货值从高到低在出口报关单上逐项申报,其余商品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》中“章”为单位进行归并,每“章”按价值最大商品的税号作为归并后的税号,货值、数量等也相应归并。
要特别注意的是,也有一些出口商品不适用1039市场采购贸易方式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