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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属维尔京群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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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属维尔京群岛 (BVI) 也是一个税收效率高的司法管辖区,其税收制度吸引了国际企业和投资。以下是概述:


零企业税:与开曼群岛类似,BVI 不对在其领土外开展业务的公司征收企业所得税、资本利得税或预扣税。这使其成为设立离岸公司(尤其是控股公司、投资基金和国际金融)的理想地点。


无个人所得税:BVI 居民和非居民均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。该地区也没有遗产税、继承税或赠与税。


间接税:政府收入的主要来源是间接税,例如对带入 BVI 的商品征收的进口税、对房地产交易和某些法律文件征收的印花税,以及对旅游行业的酒店住宿和类似服务征收的 7% 的税。


金融服务费:BVI 经济的很大一部分围绕金融服务。服务提供商(包括管理公司和信托的服务提供商)支付许可费和其他与服务相关的费用,为政府收入做出贡献。


经济实质要求:为了响应国际上反对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倡议,英属维尔京群岛引入了经济实质要求。这意味着从事相关活动的某些实体(例如银行、保险、基金管理、航运等)必须证明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有实质性的经济存在和活动,才能从零税制中受益。


透明度和合规性:英属维尔京群岛遵守税收透明度和信息交换的全球标准。它是经合组织税收透明度和信息交换全球论坛的成员,并致力于实施通用报告标准 (CRS) 以自动交换金融账户信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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